一、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000元。
(一)认定类别。
困难学生认定类别包含七类,即由上级各部门比对确认的六类对象(以下简称“六类贫困对象”)和“其他类困难学生”组成。
1.“六类贫困对象”是指:
①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③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④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⑥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2.“其他类困难学生”包括:
①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
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在乡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子女;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④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个人一次性支付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⑤父母一方死亡或离异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⑥家庭子女多且劳动力少、父母常年在家务农且耕地少、家庭成员长期抱病或父母双双下岗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等其它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⑦出现其它特殊情况,包括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等造成人员伤亡或巨大损失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的情况。
(二)申请流程。
学校组织学生填写《仙桃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或《仙桃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六类贫困对象”认定。主要通过信息比对确认。具体如下:
①仙桃户籍在仙桃各校就读的学生认定。由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等部门通过信息比对确认,经学校核查,对有疑问或遗漏的重新按程序认定,无疑问的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
②外市户籍在仙桃各校就读的学生认定。由学校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省市教育部门下发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确认。
2.“其他类困难学生”认定。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自愿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填写《申请表》。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对《申请表》中所填写家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学校通过审核材料,结合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核实其家庭经济情况,通过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二、中职免学费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据实免除。
仙桃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3月7日